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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广州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林智敏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一、任何照片都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原创的照片是受法律保护的,原创的照片无论是否发表,都具有著作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法的取得方式
著作权归属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著作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也可以选择融合和集成各种数字版权技术和权威时间戳 公证处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撑的支持的 大众版权认证保护平台 进行自主存证和首次发布智能认证,取得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目前很多欧美国家盛行多年。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
三、著作权法的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法不是任何的作品都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进行申请著作权的保护,我国最看重的就是自己原创的作品,只要是属于自己的,没有任何抄袭的行为那么都是不能被他人侵犯的。
我国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大数据时代,不少人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他人随意将自己的照片放在网上,导致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修改网上图片是侵犯肖像权吗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得到维护呢
一、修改网上图片是侵犯肖像权吗
实际上,如果仅仅是在公共场所偷拍不存在侵权,但只要是不经过当事人允许,拍摄特定的对象,并把偷拍照片公布传播,即便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除了用作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情况外,就应看作是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而且,在网站上发布这类照片,自然有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扩大网站影响的目的,很难说是非营利性的。照片一旦上网,难保被人恶搞或做不法之用,一旦这样就可能侵害被拍者名誉权,拍摄者、发布者、网站和恶搞者均应承担相应。而且,街拍活动也不是很受市民的支持,很多穿着时尚的俊男靓女在街上还不能坦然面对陌生人的镜头,以致不少“街拍”都变成了“偷拍”。为此,为了不侵犯肖像权,街拍图片在网上发布时应把脸部模糊掉,避免引起相关法律纠纷。
二、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1、肖像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因此,无论是否询问或被发现,个人摄影师对所拍摄的肖像作品拥有著作权。
2、路人的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路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肖像权。
3、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权利冲突
在街拍产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实是存在三种权利。一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二是路人的肖像权,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权。从题目来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个人摄影师。
题主疑惑的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与路人的肖像权产生冲突了怎么办。
通说认为,拍摄人的著作权与所有权的行使应当服从路人的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100条已经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表、复制、销售。
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业用途,只要未经过当事人允许,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并将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公开传播,就已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拍摄者的本意是上传美女照片让网友养眼,但很难保证这些照片不被人恶搞或用作其他用途,这样一来,就可能给被拍者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果被拍者要追究,拍摄者和发布者也得承担。
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且这是一种民事类型的侵权行为,在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首先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对于不愿意支付的情形,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