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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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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属于知识产权吗 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如何保护

添加时间:2020年9月27日 来源: 广州商标律师   http://www.ncsbqls.com/

  林智敏,广州专利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域名属于知识产权吗

一、域名属于知识产权吗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域名受知识产权法调整,因而属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四十条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

第三十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二、域名注册的侵权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以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域名严格来说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民法院将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如何保护

特殊标志受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该标志使用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

第二,该项公益活动的级别必须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

第三,还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标志不属于特殊标志,无法获得特别法的保护,只能寻求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十三条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

第十四条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

第十五条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该特殊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登记:

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

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

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

有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七条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被侵害时,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投诉的,应当依特殊标志所有人的请求,就侵权的民事赔偿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

询问有关当事人;

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知识产权中特殊标志其作用大,特殊标志对于不同的环境事物下有着不同的意义。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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