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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属于侵权吗 在网站公开很多年老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3日 来源: 广州商标律师   http://www.ncsbqls.com/

  林智敏,广州专利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林智敏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未经过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属于侵权吗

一、未经过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属于侵权吗


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


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


因此,这种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原创图片的行为,无论是用作社交媒体的个人头像,还是发朋友圈时作为配图,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


所以,在使用他人原创图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原创者有声明禁止转载的,一定不能使用;


2.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想使用他人的原创图片,可以通过私信等方式联系原创者说明使用目的获得原创者同意;如果以盈利为目的,需要联系原创者并支付相关报酬之后使用;


3.如果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原创图片并不以盈利为目的,需要在使用时注明原创者信息或者注明转载来源;


4.如果使用原创者图片后原创者要求删除,则应立即删除。


二、图片侵权的具体赔偿标准:


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


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


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3、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


图片制作者享有其拍摄的图片的著作权,非经图片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侵犯图片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侵犯图片著作权的应当按照顺序确定赔偿标准,先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再是侵权人的非法盈利,二者都无法确定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有的人认为在使用他人照片的时候,若是用在商业上面,那么才算是侵权,如果仅仅是一般的社交娱乐的话,并非出于谋取利益的目的,自然也就谈不上侵权。但其实不管是否有牟利,对于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照片的行为,其实都是对他人的一种侵权,主要是侵犯了著作权。









在网站公开很多年老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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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的情况在我们生活当中是很常见的但是这几年来还是经过相关的整改,大家在这方面都有所改变,侵犯率也在大大的降低,自己的照片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如果没有经过自己同意而别人将其发布的话也是会侵犯到 肖像权的,那么在网站公开很多年老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下面就跟来一起看看吧。



哪些情形不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存在一些违法阻却事由,在司法实践及法学理论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而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拍照;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而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的拍照;


2、为公民本人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民因亲人走失对外发布寻人启事而使用肖像;


3、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为弘扬社会正气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而使用公民肖像,还有特别幸运者或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于这种情况;


4、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像的行为,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在网站公开很多年老照片侵犯肖像权吗的相关知识,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只需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是公共场合且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而进行这种行为都算是侵犯肖像权的表现,所以我们在生活当中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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